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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赶山西路社会停车场、商业配套及地下人行通道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0/9/25 浏览次数:6878 【关闭】

岳阳市赶山西路社会停车场、商业配套及地下人行通道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被邀请供应商

    岳阳市赶山西路社会停车场、商业配套及地下人行通道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C-YYCG-20200928)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赶山西路社会停车场、商业配套及地下人行通道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              

3、采购代理编号:HNZC-YYCG-20200928  

4、采购预算金额: 421597.2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1

岳阳市赶山西路社会停车场、商业配套及地下人行通道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岳阳市赶山西路社会停车场、商业配套及地下人行通道项目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1项

421597.2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谈文件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12;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6)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供应商无重大失信行为等被禁止投标的记录。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5其他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函第四条规定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  9  26  17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咨创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岳阳楼区四化建人社局后人和小区1103号)(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函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人: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咨创咨询有限公司

  人:  肖黎                              人:  付玲      

    话: 15211455620                          话: 15273008850   

    址: 岳阳市总工会8楼                     址:岳阳楼区四化建人社局后和小区1103号 


0730-870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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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jjt2009@163.com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旭园路市总工会8楼